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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小学行风建设责任条例

为贯彻落实上级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强我校行风建设, 深化教育改革,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 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,从而树立实小教师新形象,努力创建师德先进群体,学校现与各位教师签订行风建设责任书, 要求每位教师自觉做到:

1.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 热爱学生, 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。

2. 加强师德修养, 注重自身形象, 严于律己, 为人师表, 处处做学生的表率。

3.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, 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及教育教学水平,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

4.关心学生, 定期与学生进行民主谈话。

5. 尊重家长, 经常与家长交流, 态度热情, 以礼相待。定期对每一位学生进行家访, 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, 并做好家访记录。

6. 认真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关规定, 不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、资料、教辅用书或其它商品, 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标准。

7. 不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和钱物, 严禁有偿家教。

8. 关爱每一位学生, 坚持正面教育, 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 不准有侮辱、歧视学生的言行。

各位老师、同学们!

9. 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。

10.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 不无故缺席或迟到、早退。

11. 上班时间不外出买早点, 不擅自离校办私事, 不在办公室内吃零食、聊天、看小说、听广播、做私事, 不窜岗, 集中精力, 认真工作。

12. 上课时不迟到(含学生做眼保健操), 不擅自离开教室, 不接电话, 进课堂前关闭通信工具, 不做与上课内容无关的事。

13. 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,认真参加升旗仪式,按时参加政治学习、业务学习,并做好笔记,每天坚持做广播操, 认真锻炼身体。

14. 关心集体, 树立“校兴我荣,校衰我耻”的思想, 从大局出发, 维护学校荣誉, 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学校工作, 对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推不拖, 按时按质完成。

15. 顾全大局, 维护团结, 相互鼓励, 相互支持, 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, 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。

“师者,人之模范也。”教师的职业特性决定了教师必须是道德高尚的人群。合格的老师首先应该是道德上的合格者,好老师首先应该是以德施教、以德立身的楷模。师者为师亦为范,学高为师,德高为范。老师是学生道德修养的镜子。好老师应该取法乎上、见贤思齐,不断提高道德修养,提升人格品质,并把正确的道德观传授给学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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